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防护意识,引导市民群众养成文明规范的交通出行习惯,5月份以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结合辖区创建文明道路交通实际,通过精准分析研判、科学优化警力部署,多措并举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严查整治+宣传劝导+曝光警示”同步发力,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中,大队结合辖区交通流量及电动车出行特点,按照高峰劝导、平峰查纠、全时管控工作要求,科学部署警力,在城区主次干道、学校周边、商超路口、城乡结合部等电动车通行密集区域,设置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逻组,采取定点严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逆行、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执勤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宣教与整治同步的工作理念,以现场警示教育、普及法规为主,倡导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守法通行,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从源头上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讲解安全头盔在交通事故中的关键防护作用,结合手机微视频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不戴头盔的安全隐患,引导群众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养成“骑行必戴盔”的良好出行习惯。对多次劝导不改、拒不配合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形成严查严管、常态管控的高压氛围。此次专项行动,有效整治了电动车不戴头盔突出乱象,大幅提升了群众安全防护意识和头盔佩戴率。

下一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将把电动车头盔规范佩戴整治纳入常态化管理,持续加大路面管控和宣传引导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抓实源头治理、路面管控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与文明守法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张贤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