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害人害己,文明交通,拒绝“酒”驾。“就喝了一点!”“离家近,几分钟就到!”“晚上交警少,不会被查!”“我酒量好,清醒得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可别只挂在嘴上!近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曝光一批“五一”期间酒驾、醉驾,快来看看有谁上榜!

曝光台一,2026年5月2日,王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6mg/100mL。
曝光台二,2026年5月2日,黄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63mg/100mL。
曝光台三,2026年5月3日,崔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
曝光台四,2026年5月4日,李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85mg/100mL。
曝光台五,2026年5月5日,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9mg/100mL。
曝光台六,2026年5月5日,杜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82mg/100mL。
曝光台七,2026年5月5日,王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13mg/100mL。

赤峰交警再次郑重提醒:酒驾、醉驾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饮酒驾驶将面临暂扣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至2000元的处罚;醉酒驾驶将被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营运车辆涉酒驾驶处罚更重,面临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终身禁驾营运车辆的严厉果 !
曝光不是目的,警醒才是初衷。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轻易尝试“酒驾”的滋味,也不要在“酒驾”的边缘试探。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张贤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