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我单位5号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过程中,因业务操作疏忽,误使用市民李*晓(身份证号:152827********0933)身份信息扫码并完成人脸识别,以此办理临时号牌(蒙A35**9)。
郑重澄清:该笔临时号牌业务相关事宜与李*晓本人无任何关联,非李*晓本人申请办理。
事件发生后,我单位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已主动完成系统信息更正整改;该临时号牌现已过期失效,本次失误如对李*晓个人征信、车辆业务、个人权益造成任何实质性不良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