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金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0万吨/年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金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120万吨/年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金阳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煤田铜匠川详查区的东部,行政隶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露天矿境界内可采原煤量33.3万t,露天矿生产能力120万t/a,储量备用系数取1.1时。重新圈定开采境界后露天矿服务年限为0.3a。另外,采空区可回收原煤205.2万吨,可增加服务年限1.6a。共计服务年限1.9a。开采工艺为采煤和剥离均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工艺。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鄂尔多斯市金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为停产露天煤矿;2022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局为煤矿延续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09111120042806,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证载生产规模:60万吨/年,矿区面积4.2603km²,开采深度1463米~1302米。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026834272059。原露天开采境界内金阳煤矿主采煤层为4-1煤层,划分为两个采区,首采区为金阳煤矿原灭火工程治理范围,二采区为露天矿竣工验收时期形成的采场,二采区北部为其外排土场。从2007年至2018年,金阳煤矿一直正常生产。受呼准鄂铁路的影响,2018年12月30日,煤矿被迫停产,在西南处形成了一个遗留采坑。
1、采掘场
目前遗留采坑共形成7个剥离台阶,台阶高度10-15m;底部标高+1375m,底部汇水面积2.8hm²。
2、内排土场
目前主要在首采区形成内排土场,最大排弃标高+1460m,排土台阶高度10m,面积172.2hm²。目前内排土场已经全部实现复垦绿化。
3、外排土场
外排土场位于二采区北侧、矿界西北侧。最大排弃标高+1470m,面积82.10hm²。排弃高度45m。目前内排土场已经全部实现复垦绿化。在其内部东侧分布两片坟区、两趟高压线、一座村民自建庙。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金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人:薛东升
电话:18147887798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路中南璞悦府1号楼4层408
联系人:迟工
电话:15848160021
邮箱:1105814981@qq.com
五、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预测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外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其范围和程度,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区域污染源排放现状,预测外环境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预测水、气、声、生态等方面的环境影响,从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方面分析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给出最终结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期起,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金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