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五原县、临河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文祥
联系电话:188477377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uQrE0bkaoMQRwafVbcqww?pwd=w3bi
提取码: w3b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