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鄂交综执 当罚(2025)14
00023号)显示:2025年12月09日18时20分,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旗大队在棋盘井镇万恒加气站对面路检路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王刚、哈斯德力格尔等人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蒙K87373、蒙KK1025、蒙K91958等车辆进行检查,经调查核实时发现该公司蒙K87373、蒙K91958等车辆无法提供
《道路运输证》及包车客运标志牌。
因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军海因工作需要不能到场,于2025年12月10日10时30分委托公司经理武雄,持蒙K87373、蒙K91958等车辆相关证据资料,到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托克旗大队棋盘井中队。执法人员王刚、哈斯德力格尔等人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蒙K87373、蒙K91958等车辆 《道路运输证》及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核实,发现使用未持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对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罚款叁仟元整的处罚。(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