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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存在违法行为被罚没款201万多元

更新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36:55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蒙汇检罚字〔2024〕第3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901706794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存在违法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被罚没款201.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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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存在违法行为: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存在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七条、第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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