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皖金罚决字〔2025〕42-46号)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姜楠(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姜楠(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张爱鹏(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办客户经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张爱鹏(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办客户经理)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姚磊(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主办对公客户经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姚磊(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主办对公客户经理)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
郭嘉(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负责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郭嘉(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负责人)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安徽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