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智慧,成功调解一起因防水工程劳务费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有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添砖加瓦。
2023年4月,原告某专业防水工程团队与被告贾某某达成合作意向,由该团队承接某小区66户居民住宅及21个单元门的防水维修工程。双方明确约定,工程单价为每平方米40元,经核算,总费用共计10.7万余元。然而,工程圆满竣工后,被告却以“公司尚未完成结算”“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等理由,迟迟未履行支付劳务费的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工人工资发放迫在眉睫,无奈之下,遂将被告诉至回民区人民法院,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经细致审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量及费用本身并无争议,矛盾焦点主要集中于劳务费的支付时间上。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拖延支付,原告则因工人工资结算压力情绪激动,双方矛盾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工作面临较大挑战。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专业的调解技巧,果断采取“三步走”调解策略:背对背沟通,安抚情绪明法理。承办法官首先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深入谈心。一方面,向被告详细释明拖欠劳务费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信用受损以及可能引发的诉讼风险等,使其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原告情绪,倾听其诉求与苦衷,引导其理性看待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聚焦核心诉求,精准施策促和解。在充分了解双方想法和需求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抓住案件的关键点:原告急需资金解决工人工资发放问题,而被告虽当下资金周转困难,但即将有一笔款项到账,付款条件即将成就。基于此,承办法官提出“择期一次性支付”的调解方案,既充分考虑了原告的资金需求,又给予被告一定的资金周转时间,为双方找到了利益平衡点。
释法明理,诚信为基筑和谐。为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诚实信用原则等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浅出的法律讲解,强调诚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引导双方当事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付款条件成就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劳务费。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回民区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精准把握矛盾焦点,通过柔性调解方式,既充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了工人的工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为企业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强化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武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