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党员民警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民警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近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绰尔分局松岭派出所积极开展《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学习活动。
在学习活动中,所长沈广涛向民警们认真讲解、仔细研读条文。这一学习意义深远,一方面,它使民警们深刻明晰了党员的行为界限,强化了纪律意识,让大家明白作为党员民警,必须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另一方面,也让大家意识到党员身份的严肃性,有助于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
通过此次学习,对党员民警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让党员清楚认识到违反党的纪律和规定的后果,促使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民警们将把《办法》中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与业务能力,在执法中公正廉洁,在服务群众时热情高效,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贡献力量。(包子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