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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31日 09:52:40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8月26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代理检察长杨丽梅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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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守护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法治保障。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依法严惩与精准监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始终把深化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筑牢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机关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司法力量,必须坚持依法办案、精准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齐抓共管合力。深化扫黑除恶是全院系统性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强化普法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坚持办案与普法同步谋划、一体推进,充分依托新媒体平台和普法宣传“七进”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涉黑涉恶线索。(石媛)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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