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行车的底线,根植于每一位驾驶人对法规的敬畏之心。酒驾醉驾是严重漠视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尤其是较深程度醉酒,叠加醉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属于法律明确的双重从重处罚情节。2025年,鄂尔多斯 辖区查处一起情节极其恶劣的醉驾肇事案件,为全体交通参与者敲响警钟。
驾驶人郝某与友人聚餐大量饮酒后,驾驶小型客车上路行驶。因醉酒后判断力、反应能力完全丧失,与相向驶来的重型罐式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半挂牵引车车主报警后,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到场后发现,郝某浑身散发浓烈酒气,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竟高达326mg/100ml。办案民警依法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抽取血样送检。经司法鉴定,郝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459.81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醉驾入刑标准5倍以上,同时本次事故由郝某承担全部责任,对方无过错、无责任。郝某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具有交通肇事情节,人民法院依法对郝某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杯浊酒,足以击碎数年耕耘的前程;一时放纵,便可牵动一整个家庭的命运。2025年至今,交管部门持续保持酒驾醉驾严打高压态势,对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恶劣醉驾行为,一律从严,绝不姑息。恳请所有交通参与者绷紧安全这根弦,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选择代驾、网约车、出租车、亲友接送等合规出行方式,严守法律底线,恪守行车准则,守护好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樊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