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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期间还想拒执?“法院+司法局”为八旬老人讨回十年欠款

更新时间:2026年06月17日 10:08:16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依托“法院+司法局”联动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搁置十年的“终本”旧案,为年近八旬的高龄老人追回了迟到已久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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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高某某因与阿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阿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2013年,因阿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长期下落不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子虽然“终本”,执行却从未终止。近期,执行干警在终本案件常态化清理核查中,通过信息比对发现——被执行人阿某现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这一发现成为破局的关键。

  执行局第一时间与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取得联系,精准掌握了阿某的行踪及矫正监管情况。依托联动机制,执行干警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同对阿某开展联合督促教育。执行干警亮“力度”:详细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明确告知失信行为可能影响社区矫正考核评价。社矫机构讲“规矩”:依托日常监管考核机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与提醒督促。通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阿某最终摒弃侥幸心理,一次性付清了15000元案款。

  当案款足额交到高某某手中时,这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激动地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声道谢。缠绕他十余年的愁绪与心结,彻底烟消云散。

  从“下落不明”到“社矫在册”,从“消极规避”到“一次付清”,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无论身处何种境地,生效法律文书绝不是“一纸空文”。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加强与司法、公安、社区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以更高效、更暖心的执行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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