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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院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

更新时间:2026年06月11日 09:36:37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建议法院将‘送法进企业’活动的范围更多覆盖小微企业,增强企业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希望法院在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时,能够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建议审理劳资纠纷时,在保障劳动者利益的同时,兼顾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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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6月10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民营企业家代表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与行业发展现状,重点围绕立案诉讼服务、劳资纠纷化解、柔性执行措施落实等问题,坦诚交流实际困难,积极建言献策;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市中院相关负责同志现场予以回应、细致解答。

  市工商联主席聂永胜对全市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持续深化与法院联动协作,聚焦市场主体核心关切,推动各项惠企举措落地落细,让法治红利精准直达企业,着力构建“企业有诉求、司法有回应、协作有实效”的良好工作格局。

  会议指出,民营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擦亮“法优暖城”司法服务品牌。

  会议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把平等保护、善意文明、实质解纷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二要优化司法举措,持续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深化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联动调解模式,推动涉企商事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范涉企司法行为,护航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三要坚持需求导向,依托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精准推送司法服务;积极开展企业家座谈、企业走访、法治宣讲等活动,及时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营商环境体验官相关代表受邀参会。市中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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