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丽春率领第一、二、三检察部主任,赴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视察指导工作。此次视察旨在全面了解我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督导重点工作落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座谈会上,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围绕今年以来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刑事诉讼监督履职情况、“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专题汇报。听取汇报后,市院各部门主任精准“把脉问诊”,针对突出问题,明确了具体可行的提升建议。

韩丽春副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高质效、严要求、精细化办案。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生命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常态化开展案件自查、互查,重点整改事实认定不细、证据审查不严、文书制作不规范等共性问题,确保案件质量。
二要深化全链条监督,铸牢刑事司法公正防线。全面发挥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切实做到“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严查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从源头阻断执法偏差;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对强制措施适用、非法取证等问题的动态监督,及时排除非法证据;扎实推进审判监督活动,维护庭审实质化。
三要强化能动履职,服务社会治理大局。要跳出“就案办案”思维,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在依法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注重深挖案件背后的行业漏洞、监管短板和社会治理风险,针对类案多发、治理薄弱等领域,制发高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案、警示一方的治理效果。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市院指导意见,逐项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提升方案,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争先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