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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监督 践行人民民主

更新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20:58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路径,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之下,以开放促规范、以监督提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该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构建起党的执法监督、人大专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协同发力的监督体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执行决议决定,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法治轨道前行;积极加强与政协沟通联络,听取民主监督意见,凝聚司法共识;畅通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以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为让监督落地见效,该院以务实举措搭建互动平台,2025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各界代表517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与检察工作。通过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让社会各界近距离了解检察职能;全面推开公开听证,把案件办理过程晒在阳光下;邀请监督力量深度参与办案监督,让司法权在监督中规范运行,真正实现“办案一件、规范一片、公信一方”。

  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开门纳谏,从单一联络沟通到深度参与履职,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以实际行动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每一次监督参与、每一条意见吸纳、每一项整改落实,都彰显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新征程上,该院将继续坚守人民立场,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实效,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务实的作风、更优质的履职,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杨燕)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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