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鄂尔多斯市中院民四庭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通过下沉基层精准指导、深入现场实地办案,推动案件审理质量与效率双提升。

深化审级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针对买卖合同信访案件及发回重审案件暴露出的裁判标准不统一、事实认定难点多等问题,民四庭主动靠前赴达拉特旗法院开展业务指导座谈会。结合典型案件深入剖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要点、信访案件的化解思路及发回重审案件的裁判规范,围绕共同买受人、货物交付标准、违约金标准、承担责任主体等认定难点进行逐一梳理,形成针对性指导意见。同时,搭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建立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及时解答基层法院办案过程中的疑问困惑,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为案件高质量审理奠定基础。
深耕现场核查,筑牢正义根基
为切实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杜绝书面审理流于形式,民四庭在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坚持“走进现场、实地核查”,主动深入案涉财产所在地、项目现场,通过实地勘查、现场走访、询问相关权利人等方式助力案件事实的查明。针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涉及财产权属关系复杂、交付占用情况难以认定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精准核对证据、核实事实,有效避免因事实认定偏差导致的裁判失误,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继续聚焦审判主责主业,不断强化审级监督指导,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持续提升民商事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以优质高效的司法审判守护公平正义、回应群众期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