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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做实“三个坚持”加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1:00:51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锚定住房、粮食、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做实“三个精准”,高质效办理了五原县国土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刘某某贪污、受贿案。

  坚持以证据为核心精准指控职务犯罪一是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全面把握案件证据,既审查有罪、罪重证据,也重视无罪、罪轻证据,排除合理怀疑,确保证据链条完整。在办理刘某某贪污、受贿案中,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部分贪污金额仅有刘某某本人供述及证人证言,未经调查核实。经与前旗监委多次沟通,在不退补的情况下,即使调查取证核实实际情况,最终核实完毕核减了贪污数额,进行精准指控。后经审查起诉,法院对刘某某以受贿罪判处。二是凝聚一体办案合力。对有争议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案向上请示汇报,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对刘某某案提前介入过程中,与前旗监委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在出具书面提前介入回复函前,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市院汇报市院针对该案在定罪、补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有力促进了案件办理。

  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大力开展追赃挽损一是准确核定追赃范围。为确保追赃工作既不遗漏也不扩大,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与法院沟通协商,对本案查明的涉案财物种类、数量、权属、价值、处置方式等情况在各方参与的情况下逐一举证、质证,强化涉案财物处置庭审实质化,将退赃退赔与刑事量刑实现合理衔接,最大化实现了职务犯罪追赃挽损效果。二是多元开展退赃退赔。为保障判决后的追缴、退赃等内容能够有效执行,检察机关在开展犯罪嫌疑人退缴或亲属代为退缴等传统退赃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资产抵偿、债权转让等新型抵偿国有资产损失的追缴方式,并对退赃退赔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了“空判”现象。

  坚持惩治预防并重系统推进综合治理一是检监协作共促标本兼治。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个案推动行业领域的治理整改,促进社会问题标本兼治。在办理刘某某受贿案过程中,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联合监委,推动案涉用人单位针对管理、制度层面暴露出的问题,构建完善在用人、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二是以案释法根治贪腐顽疾。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领导干部到庭观摩庭审,以最直观的方式警示司法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着力铲除基层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王艺璇)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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