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检察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充分说明了检察数字化的发展空间和应用前景广阔,需要我们打好检察一体的“基石”,才能持续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开创检察履职现代化的新局面,以检察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发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在检察数字化领域方面同样紧跟时代的步伐,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深入贯彻落实检察一体化,为数字检察建设奠定组织基础,使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不同检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各部门间的数据与信息共享,聚合检察资源,形成履职合力,达到横向协作、纵向推进、高效运转的效果,助推检察数字化高质量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乌拉特前旗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一体化与数字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夯实检察一体化基础,有力促进数字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 构建协同体系
为确保数字检察工作的顺利推进,该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的数字检察建设工作。同时,建设了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共享,为数字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定期召开联动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各业务部门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
完善数据平台 实现信息互通
为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大力推进检查业务数据管理系统升级,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全流程、全要素电子化管理。同时,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了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共享。这不仅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持,还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深化智能应用 提升办案效能
在数字检察工作中,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通过智能分析案件信息、自动生成法律文书等功能,有效减轻了检察官的办案负担,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积极推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了案件材料的电子化流转和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能。
注重人才培养 强化队伍建设
人才是数字检察工作的核心驱动力。该院高度重视检察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通过举办系统操作培训班、技能竞赛等方式,不断提升干警的信息化素养和业务能力。重点加强大数据能力培养,养成信息时代所对应的大数据思维习惯,着力培养全体检察人员成为既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又拥有大数据搜索解析能力的“法律+大数据”复合型人才,为数字检察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如:“小包公”系统培训,通过收集数据上传系统,进行数据碰撞,建设可行性、实用性的法律监督模型,从而发现监督线索,达到“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同时打造良好的数字检察人才培养环境和选拨机制,优化数字检察建设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检察机关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能够迎难而上,共同为本院数字检察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筑牢检察一体化根基,助推检察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是乌拉特前旗检察院贯彻落实检察数字化的实际行动,是从根上出发,以检察数字化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努力构建符合实际情况、高效智能的现代检察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