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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对马焕明、傅丹叶、孙云等人警告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0:45:40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9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浙江金融监管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罚款470万元,对胡彪禁止从事银行业3年,对马焕明、傅丹叶、孙云、林小辉、韩宇坤、孔敏、卢志杰警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存在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贷款管理不审慎;数据统计管理不到位等。(浙江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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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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