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旗委《在全旗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并部署鄂托克旗检院学习教育工作。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韩飞主持会议,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会议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管党治党的制度利器,不仅是作风建设的根本遵循,更是检察机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更加强烈,检察队伍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多元,全院检察人员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新起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的实践检验。
要把准政治方向,深悟教育要义。要清醒看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警惕隐形变异新动向,重点防范检察办案中“程序空转式履职”“机械填录案卡”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要从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这一政治高度,把握这次学习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要深学原文强根基,实查问题促整改。在“深学”上下功夫。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准确把握原文原理,深入领会精神要义;要在“实查”上下功夫。全面查找检察履职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要在“严改”上下功夫。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完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要健全制度强约束,学用贯通提质效。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将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司法办案全流程,深化作风建设与业务融合,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为服务鄂托克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