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暨2026年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部署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分析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对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会议并讲话,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安翱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及自治区党委、最高法院有关部署,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统筹抓好扫黑除恶各项攻坚任务,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队伍管理,以实绩实效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全区法院要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严格对照党中央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法院工作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各个环节有力推进。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全面优化案件办理质效。准确把握扫黑除恶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明确打击重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打击合力。巩固和运用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形成的各项制度机制和工作经验,深化部门协作,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会上通报了全区法院司法审判数据及相关工作情况,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区法院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认真贯彻全区政法工作“1147”工作要点和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任务安排,审执工作交出较好的阶段性答卷。
会议要求,全区法院要学习贯彻新指标体系要求,及时调整审判管理思路,深入落实“七步解纷法”,有计划地开展“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强化典型案例挖掘培育。要持续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推动多层次监督管理相贯通,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审委会作用,形成内部监督合力。要从严落实审级监督制度,闭环抓好发回、指令案件办理。要进一步规范执行流程,及时汇总典型执行异议案例,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持续加强“一张网”功能应用,缩短卷宗流转时间,以数字改革赋能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抓实审判质量提升,把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目标追求,做实服判息诉,自觉践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求,为内蒙古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治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厅级以上领导,各中级法院院长,高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相关综合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中院扫黑除恶工作负责同志和审管办负责同志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