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马莲渠司法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马莲渠司法所通过排查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事发经过:贾某放烟花时不慎炸伤王某双下肢,王某自行处理症状未缓解,后就医确诊“双下肢二度烧伤”,住院38天,期间产生医疗费由贾某承担。后续王某要求贾某支付误工费等相关赔偿,贾某表示支付5000元,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无果,矛盾凸显。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分别与贾某、王某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分歧点,详细记录事故经过、治疗情况及赔偿争议细节。随后,对王某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住院时长与伤情严重程度进行了核实。同时通过走访向双方知情人员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确保掌握完整事实依据。
之后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结合王某的误工证明、护理人员收入情况等,逐一向双方拆解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计算方式,并针对贾某认为5000元已足够赔偿的想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对王某不满赔偿金额的诉求,引导其理性看待损失,提出合理赔偿预期,并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协商,最终推动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贾某同意补足剩余赔偿款,王某也表示接受。
此次调解工作,有效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马莲渠司法所不仅高效解决了群众纠纷,更彰显了基层司法服务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邻里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平安、法治的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