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全面落实自治区司法厅、盟司法局及县委政府“助企行动”相关工作部署,兴安盟突泉县司法局探索建立“3333”工作模式,有力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落地落实。
三级联动——守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责任田
县级统筹。成立助企行动专项工作指挥部,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成员单位17家,统筹调度全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县司法局牵头推进具体工作。制定《突泉县助企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重点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措施到位。
战线调度。建立分领域月调度工作机制,由分管县级领导带队,每月组织县司法局、纪委监委等部门,到市监、应急、农牧、文旅等重点执法单位,调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迅速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部门落实。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纳入各执法单位、乡镇综合执法局重点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研讨。同时,按照“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的工作要求,科学制定《突泉县2025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各部门2025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等,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三张清单——明确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任务书
出台硬核举措清单。联合市监、应急、交通、农牧等重点执法单位,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硬核举措清单,制定硬核举措16条,内容包括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民营医疗机构“一表通查”、纳税信用评价等等,有效提升工作效率、简化执法流程、减轻企业负担。
发布反向监督清单。通过突泉微讯公众号,发布《突泉县司法局致全县企业的一封信》,设立监督电话,引导企业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发布《突泉县司法局助企反向监督清单》,指导企业了解执法主体、人员和程序相关规定,并列举“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情形,引导企业对执法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督反馈。
调整权责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情况,联合县政数局,组织各部门对现有权责事项进行梳理和调整,审核确定7612项行政权力事项,并在政府网站公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避免权力交叉和责任空白,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三重监督——上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安全锁
深入开展执法监督。组织执法监督股、司法所、社会监督员等,到各执法单位、各乡镇开展执法监督,对涉企行政检查记录、执法主体适格性、“三项制度”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提高执法工作规范性和公正性,进而遏制乱检查、“走过场”等问题发生。
从严推进执纪监督。联合县纪委监委,注重从信访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筛查问题线索,重点排查执法单位接受企业馈赠、报酬、福利待遇等违纪情况。同时,纪委监委组织班子成员,“一对一”包联重点执法领域,通过调研督导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全面推行检察监督。联合县检察院,积极摸排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着力维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项服务——搭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连心桥
召开座谈会议。联合县工商联和各执法单位,定期组织企业代表,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同时,与企业面对面交流座谈,对企业反映的合理化建议,充分融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开展法治体检。紧贴县内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全县7家律师事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常态化入企开展公益法治体检,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企业发展合理化建议,帮助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解疑释惑,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举办同堂培训。制定涉企执法“同堂培训”计划,设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企业行政合规指导等课程,邀请县内外执法业务骨干,定期组织各执法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同堂培训,以共学促共识,着力把共识转化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突泉县司法局将对照上级工作部署,健全完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3333”工作模式,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院、工商联等部门联动力度,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广涉企服务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