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镶黄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上门,为一位80岁高龄的申请执行人遗属办理执行委托代理手续,以贴心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司法温情直抵民心。
据悉,申请执行人樊某已故,其配偶付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关执行权利。但付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办理手续,其五位子女遂代为申请执行。然而,在审查材料时发现委托手续中缺少付某的亲笔签名及手印,不符合法定程序。
“绝不能让程序问题耽误老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让行动不便成为维权阻碍。”为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充分尊重老人的真实意愿,镶黄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决定“上门服务”。在付某家中,干警们耐心向老人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执行流程,仔细询问其是否同意由子女代为办理执行事宜。在确认老人意愿真实明确后,干警们现场指导老人完成了签名和按手印等手续,并对整个过程进行了规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