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法治
当前位置:首页 > 通辽市 > 详细

通辽市聚力府院联动“三抓三创”打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品牌”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6:15:35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内蒙古法制报》记者 包聪颖)通辽市司法局以府院联动为切入点,持续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找切点、谋共识、聚合力,切实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审判机关参与指导、司法行政牵头协调、行政部门协同化解的工作格局,初步实现公正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效能叠加。图片

  完善“全覆盖”机制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沟通协调和案件报告等多项制度机制。

  在市级府院联动的大框架下,统筹9个旗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与辖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业化的业务联动,努力建设上下融合、左右联动、内外贯通的“1+2+9+N ”多层次系统性联动新格局。

  编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府院联动典型案例(一)》100余册,制作宣传视频“通辽政法在线--府院联动实现行政争议最优解”,在法治通辽公众号开设“府院齐心破难题 多方赋能解纠纷”专栏,每周刊发联动典型案例,各级人民政府、司法局和辖区法院联动热情持续高涨,联动机制驱动力越来越足。截至目前,全市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16件,其中受理法院诉前派送案件40件,化解成功17件,正在推进2件;行政复议受理案件399件,复议化解91件。

  构建“执法监督+”体系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联合市纪委监委创新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将15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情形纳入行政执法行为问题线索移送范围,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得到充分释放。

  对各旗县市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本级10余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督查检查,评查涵盖全市三个执法层级行政执法案卷,落实对执法机关错案讲评机制,实现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源头治理和整体预防。

  聚焦15个重点执法部门及对应旗县级执法部门和派出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职尽责。

  做实联动品牌效应 密织诉源治理大格局

  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通知》,创新“三步调解法”,推行立案前、答复中、结案前阶段全流程调解。截至目前,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达36.5%,有力推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印发《关于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并与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行政复议机关与人民法院合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联动机制的通知》,同步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纠错和败诉案件中反映出的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累计通报28期,制发提示函532份,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

  联合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共同建立公证与诉讼全流程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公证+区块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服务,实现重点执法领域全过程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强制执行保全证据公证100余件,参与各类行政执法30余次。

  大力推动市旗两级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加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加强与行业性调解队伍、行政复议、商事仲裁、公证、法律援助、司法确认等非诉纠纷解决职能融合沟通衔接,联合法院、公安局、检察院、重点行政部门以及周边省市地区,持续强化跨领域、跨区域协作,参与打造“闭环式流转、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非诉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推动构建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多元解纷“通辽样板”。

编辑:王欣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版权声明:内蒙古法治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蒙ICP备13000786号-2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08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有害信息举报平台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 0471-4687549

Copyright © 2020- 内蒙古法治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