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辖区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全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工作,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金河分局刑侦生态大队开展预防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宣传活动,全方位普及保护知识、宣讲法律政策、规范群众行为,营造全民守护珍稀生灵、共建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

本次宣传活动紧扣非法捕捞犯罪防范核心,精准对接辖区水域分布特点与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采取“定点宣传+流动宣讲+巡查普法”的立体化宣传模式,让禁渔护渔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分局民警在辖区广场设立专项宣传咨询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普法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面向过往群众、商户、垂钓爱好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刑法》中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宣传过程中,民警结合辖区真实案例,重点讲解禁渔期、禁渔区管控规定,详细阐释非法捕捞行为对水生生态链、水域环境的破坏影响,以及相关行为对应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标准,让群众清晰知晓非法捕捞的法律红线与严重后果。同时,民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禁渔护渔、人人有责”的生态保护理念,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监督,积极举报各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凝聚群防群治合力。
此次专项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了禁渔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对水生生态保护的认知度与守法自觉性,严厉震慑了潜在的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杜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