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效能,通过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送《涉府案件风险提示函》,成功督促其主动撤销错误的土地转移登记行为。三起涉及破产企业核心资产的行政登记纠纷,以原告撤诉的方式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基本案情:讲好故事,厘清是非

“隐形”交易:破产清查现疑云
甲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管理人在翻查家底时惊出一身冷汗:公司名下三宗核心地块竟已悄然“易主”。经查,有人冒充公司身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持伪造材料伙同第三方企业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了转移登记。缺乏真实交易背景,未经合法授权,这三本不动产权证书俨然成了悬在全体债权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为维护债权人权益,甲公司一纸诉状将自然资源局告上法庭。
审理过程:凸显智慧,强调实效
柔性司法:一纸函文促自纠
案件受理后,法官并未就案办案、一判了之。通过细致比对登记档案与印章记录,承办法官查明:行政机关在变更登记时确实存在审查疏漏,若进入判决程序,败诉风险极高。
为杜绝“程序空转”,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我院采用“风险提示”机制,向自然资源局发出《涉府案件风险提示函》。函件直指登记违法点,明晰败诉法律后果,并给出了自行纠错的“路径图”与“时间表”。
该局收到提示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复查程序,确认登记错误后,果断依职权撤销了三本“问题”证书并公告。随着核心资产的回归,原告随即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予。
典型意义:府院联动护航“营商沃土”
降本增效,传递司法温度
本案摒弃了传统的“判决-执行”模式,通过前端发力,以柔性司法引导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极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节约了宝贵的司法与行政资源,是“案结事了”理念的生动实践。
规范执法,擦亮法治底色
行政机关即知即改,展现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加速度”。这种良性的司法与行政互动,不仅纠正了个案偏差,更为今后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敲响了警钟,筑牢了依法行政防线。
盘活资产,激发市场活力
土地是企业的“命根子”。本案的成功办理,有效防止了破产财产的流失,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撑。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努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强内核,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治理新图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