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扎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第43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到来之际,9月17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石榴花开聚同心 法治护航守平安”主题党日活动。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豆列席指导。

活动现场,全体党员集中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入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持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党支部书记带领下,全体党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念奴娇·追思焦裕禄》,学习传承焦裕禄同志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深刻体悟“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

金豆在列席指导时指出,本次主题党日活动紧扣民族团结进步月部署要求,党员参与积极性高,支部创新采用分组策划、轮值组织模式,让每名党员都深度参与活动组织实施。她强调,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坚持以法治守护民族团结,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全体党员一致表示,在今后司法履职中,将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执行和司法警务岗位实际,做实做优司法服务。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精准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全力兑现各族群众胜诉权益;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要求嵌入安检值守、庭审保障、协助执行、应急处突等各项工作,以“警务蓝”守护“石榴红”,以公正司法凝聚民族团结合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下一步,第三党支部将持续深化常态化理论学习,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入支部党建、执行办案、警务保障等各环节,有形有感有效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为鄂托克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古庆苏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