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的实现,从来离不开有力监督的保驾护航。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要求,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地见效,将人民监督员全面融入检察办案、管理及各项履职全过程。
以制度为基,筑牢监督根基。该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将其作为规范检察权运行、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专项检查、公开听证等工作机制,明确监督范围、细化监督流程,确保人民监督员监督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案件办理关键节点到检务管理重点环节,从公益诉讼履职到涉案财物监管,全方位拓宽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员真正走进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实践。
以实践为要,彰显监督实效。该院打破监督壁垒,推动人民监督员从“程序参与”向“实质赋能”转变。在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围绕案件焦点充分问询、建言献策,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凝聚多方共识;在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实地核查台账、查验保管场所,确保涉案财物处置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同时,将人民监督员意见纳入案件办理和工作改进的重要参考,形成“邀请—监督—建言—采纳—反馈”的完整闭环,让监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以民心为本,厚植公信根基。秉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公信”理念,该院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与司法为民实践深度融合,把群众期盼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心。
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践,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路径、提升监督效能,让人民监督成为检察公正的“护航者”、群众信任的“连心桥”。 (杨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