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全力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政治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和检察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构建“党建+业务+民族团结”联动模式,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讲座、政治轮训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切实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丰富宣传载体,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效载体,充分将法治精神、检察文化与民族文化紧密相连。立足地区工作实际,将鄂托克旗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元素融入检察宣传工作当中,深入乡村、牧区、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促进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和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结合传统节日和少数民族重大活动,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汇演,增进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工作氛围。
坚持人民至上,维护安全稳定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升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坚决依法打击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统一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通12309检察服务绿色通道,搭建服务群众“零距离”平台,探索建立双语办案模式,将现代法治精神与民族地区治理实际深度融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守护民族地区和谐安宁、长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