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送爽,学子归校,新学期 “开学季” 如约而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重要要求,精准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 “食药安全益路行” 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动作为,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键领域,专项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切实筑牢学子 “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此次专项监督中,检察人员深入辖区内镇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核查、询问交流等方式,重点排查三大类问题:一是逐一对食品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核验,严防 “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流入学生群体;二是严格检查商户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的违法行为,查看是否依法张贴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 标识;三是详细了解学生日常消费的食品类型、价格及购买频次,精准掌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点。
检查过程中,检察人员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向经营者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针对发现的部分售货柜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个别超市在售食品存在违规使用添加剂等问题,检察人员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及时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依法移送线索,督促其迅速核查处置,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民生关切。此次专项监督行动,既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群众 “急难愁盼” 的具体实践,也是以法治力量护航开学季的有力举措。下一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市场监管、教育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 “日常监督 + 专项排查 + 常态化跟进” 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合力,以更实举措、更优成效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校园安全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