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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进校园 筑牢开学平安路

更新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1:33:30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校道路交通事故,9月16日上午,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紧扣秋季开学重要节点,充分利用课堂宣讲阵地,组织民辅警走进辖区红山区第十九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学生平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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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常识,融入生活。宣讲中,宣传民警刘美玲结合小学生出行特点与认知规律,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语言,讲解上下学步行通行、规范乘车、斑马线礼让、车辆盲区、“鬼探头”及严禁未满规定年龄骑行电动车等核心安全知识,剖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非机动车违规载人等危险行为潜藏的巨大安全隐患,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学生深刻认清各类交通陋习的危害,摒弃侥幸心理,自觉远离危险驾驶行为,将法治思维与文明理念融入日常出行场景。

  各行其道,安全过路。宣传民警强调,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不在汽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翻越隔离护栏。乘坐公交车上学的同学们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坐稳扶好,不嬉戏打闹,以免发生危险。下车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避免从车头车尾突然出现而造成“鬼探头”事故;车辆有盲区,注意远离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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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骑行,谨遵交规。宣传民警系统讲解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年满12周岁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引导学生自觉摒弃交通陋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出行”的行为自觉。同时,宣传民警通过一问一答的互动模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热情,答对问题的同学获得了交警阿姨精心准备的小礼品,让枯燥的交通法规变得易懂、易记、入脑入心。

  文明交通,携手共倡。宣讲最后,民辅警通过集体合影、发放《文明骑行 安全出行》宣传彩页,倡议全体师生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的积极践行者和有力传播者,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学生督促家长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正确使用安全带,推动交通安全意识从校园延伸至家庭、从家庭辐射至社会,携手织密家校协同守护的安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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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是新的起点,而平安是一切希望的起点,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通过课堂精准教学,实现了交通安全宣传的点面覆盖与深度渗透。下一步,赤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将持续深化警校联动机制,常态化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不断丰富活动形式与内容,以“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辐射路径,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交通格局持续注入动力,全力守护辖区广大师生的出行安全。(张贤林)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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