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干召庙镇一饭店门口的电动三轮车被盗。接警后,分局干召庙镇派出所立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并迅速锁定了盗窃嫌疑人刘某某,并于8月2日将收赃的何某一并抓获,目前,2人已被行政拘留。
经查,8月1日13时许,刘某某在临河区干召庙镇一饭店吃过饭出来,看到门口停着一辆比较新的蓝色电动三轮车,扭头一看,这车竟然“自带”车钥匙,刘某某看四下无人,便动起了“歪心思”,将电动三轮车骑走。路上,想着自己还欠着朋友何某的账,刘某某计上心来。他将偷来的电动车骑到朋友何某的饭店门口,二人商量后,刘某某以500元的价格将车卖给何某,其中200元用来给何某“顶账”,剩余的300元被刘某某挥霍一空。
目前,嫌疑人刘某某、何某已被临河公安分局抓获归案,被盗的电动三轮车已发还失主。
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在停放电动车、自行车的时候,不要图一时方便随意停放,最好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点或在监控的视野范围内,锁好车锁,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被盗,立即报警。另外,收购赃物是违法行为,是对犯罪分子的纵容。对于来源不明的东西,大家一定不要购买,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因小失大。(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