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综合回收硫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八岔沟西矿区。
(4)建设内容:本次技术改造保持选矿厂处理规模及原有主体工艺不变,在现有流程基础上新增混浮粗精矿直接再磨分离流程。锌精矿仍送原有脱水系统,硫精矿作为新增产品回收,硫浮选尾矿返回原有选铁流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EnlcMIDAZ-Nk8IwIj3gyQ?pwd=iv7p 提取码: iv7p。
2、纸质版
建设单位: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八岔沟西矿区
项目负责人:杨锋 联系电话:18165189207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