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受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制绿色氨醇关键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制绿色氨醇关键技术示范应用项目
拟建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项目区内蒙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3#甲醇合成装置预留地内
建设内容:3000吨/年绿氨和1000吨/年绿醇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项目区B326室
联系人姓名:周保军
联系电话:18295076171
电子邮箱:bfnmjs@baofenggroup.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路中南璞悦府1号楼4层
联系人姓名:白海颖
联系电话:15047578147
电子邮箱:235661837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QXmCZ1v8ZrJugGuVnsM0g
提取码:9vuk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