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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6:10:08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智力支撑,充分发挥专家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以下简称中心)现面向社会征集知识产权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才。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或入选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的技术调查官。

  (三)原已入库专家如需继续担任,须重新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书》,无需提供辅证材料。

  二、征集原则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不良信用或违纪违法记录。

  2.热爱知识产权事业,责任心强,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3.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4.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5.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年龄),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战略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工程技术类

  (1)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电学、机械、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程等技术领域开展教学、研究、专利审查等工作。

  (2)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在上述技术领域工作累计6年以上,近5年内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相关论文3篇以上(含3篇)。主持或参与本领域科研项目、技术攻关项目1项及以上,且顺利结题并通过验收。

  2.知识产权类

  (1)熟悉知识产权法、民商法,从事知识产权诉讼、教学和研究等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5年以上。

  (2)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规律,注重把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方向和知识产权挖掘布局服务,能够在服务企业创新、产业升级发展中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执业5年以上。

  (3)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人员,熟悉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审判标准,对国内外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深入研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经济管理类

  从事知识产权金融相关工作,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价值评估、交易与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具有相关从业资质,且执业满3年以上,能够对我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拟定或实施提供咨询与服务。

  三、申报说明

  自主申报或单位推荐。申报人需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入库申请书;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及从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

  (五)科技成果证书、发表论文扫描件及复印件;

  (六)如在国内外学术团体和学术刊物任职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复印件。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于2026年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表电子版报送至联系邮箱。

  四、遴选及入库

  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拟定入库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并颁发聘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远翔

  联系方式:0471-3591953

  邮箱:zzqzbzxyw@163.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路49号

  Download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doc | LimeWire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呼和浩特代办处)

  2026年6月3日


编辑:包聪颖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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