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赤峰)有限公司中能建敖汉旗及元宝山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40 万千瓦风电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中能建敖汉旗及元宝山区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40 万千瓦风电部分)
(2)建设单位: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赤峰)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
(4)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总装机容量 400MW,拟安装 6.25MW及以上风电机组及其箱变、35千伏集电线路、铁塔、进场道路等附属设施;新建一座 220千伏新能源升压站及其配套设施。
2、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赤峰)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頔
联系电话:15810438107
3、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斌
联系电话:19804895766
E-mail:1964751636@qq.com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看法和态度;
(2)对本项目的建设性意见;
(3)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受理意见和建议时间: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能建绿色氢氨新能源(赤峰)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