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西金矿业有限公司金矿堆浸尾渣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西金矿业有限公司金矿堆浸尾渣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诺日公苏木伊和布拉格嘎查朱拉扎嘎金矿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堆浸600万吨/年堆浸场,配套一条600万吨/年的破碎生产线及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西金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璐璐
电 话:18648304040
E-mail:zhulagongsi@163.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14710816
联 系 人:王女士
E-mail:569888953@qq.com
四、网络连接
内蒙古西金矿业有限公司金矿堆浸尾渣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网络连接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MeVQwyyZ4QbyaS0E9-mrCg?pwd=biie 提取码: biie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16日。
六、公众意见反馈
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金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