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实做细检察为民实事,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急、解困、暖心作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线索摸排、上门宣讲、快速办理工作。现将司法救助申请条件、所需手续及工作重要性全面解读,方便群众知晓政策、便捷求助。
哪些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不法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提供的兜底救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均可向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提出救助申请,主要针对:
刑事案件致被害人重伤、严重残疾;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财产重大受损致困;证人、举报人、鉴定人遭打击报复;被害人所需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加害人不能执行的;其他特殊困难情形等七类因案致贫情形,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应急帮扶。

申请司法救助需准备哪些手续材料
为方便群众便捷求助,我院明确规范了救助申请所需书面材料有:救助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家庭困难证明、未获赔偿说明等办理要件,并优化便民服务举措。针对高龄、残疾、行动不便及偏远牧区群众,开通上门受理、口头申请等绿色通道,最大程度简化办事流程,降低群众办事门槛。

司法救助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主动救助”原则,将司法救助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聚焦未成年人、残疾人、困境妇女、交通肇事受害家庭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救助,通过“物质救助+心理疏导+联动帮扶”模式,在发放救助金纾解群众燃眉之急的同时,积极对接民政、妇联、医保等部门,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长效帮扶机制,实现短期救急、长期帮扶。

同时,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救助工作源头化解涉法涉诉矛盾,有效破解“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的民生痛点,从根源化解群众对立情绪、防范矛盾激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持续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拓宽救助渠道、延伸检察服务,以有温度的司法履职切实为群众纾困解难,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