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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巴林右旗检察院李艳杰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检察机关理论与调研人才

更新时间:2025年07月18日 09:14:01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区检察机关理论与调研人才的通知》,赤峰市巴林右旗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艳杰被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批检察机关理论与调研人才”。

  近年来,她深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坚持以理论研究指导办案实践,以办案实践反哺理论研究,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获奖。2021年撰写《构建联动网络,遏制未成年人犯罪》调研,被赤峰市政协和自治区政协分别采用。2023年撰写《立足检察职能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调研,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信息专报第435期采用,同时被自治区院李永君检察长批示。前期此文《关于草原生态保护的思考——以检察监督为视角》,在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2023.推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主题研讨会中荣获三等奖,同时被赤峰市法学会公众号予以刊发;2024年撰写《配偶担保的借款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吕某某与马某、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例》,被评为“赤检青锋”第一期案例沙龙优秀案例分析论文;撰写《关于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思考——以巴林右旗为例》论文在赤峰市检察院和通辽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双子星座”检察理论研讨会中荣获三等奖。此文在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和内蒙古法学会承办的“北疆法学研讨会”中,入选《北疆法学研讨会检察实务研究论文集》;前期此文《进一步规范行刑反向衔接程序范围 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被赤峰市政协和自治区政协分别采用,并报全国政协办公厅。2025年撰写《农民工保险适用规则探析——以一起建筑工地工亡保险金一案为例》,被《赤峰检察》2025年第1期采用。一篇调研评为全市优秀课题,两篇调研评为一般课题, 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调研骨干。

  下一步,赤峰市巴林右旗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大调研”格局,优化理论人才梯队建设,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坚实的检察智慧和力量。(孙嘉琦)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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