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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促衔接 协同联动护法治

更新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7:54:33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内部行刑反向衔接协作机制》,综合考量本院工作实际,合理提高办案效率,充分发挥全院一盘棋作用,制定了《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举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法治鄂托克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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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的核心亮点在于提前介入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当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行政检察部门、司法救助部门应当派员参加,对是否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等事项一并研究讨论,并就行政处罚理由及法律依据提出意见。这一机制通过整合资源、凝聚合力,确保案件处理既符合刑事司法的审慎原则,又能在必要时实现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实现了检察内部各职能部门的信息互通与协同发力。

  《办法》印发后,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组织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法院、公安、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响应、派员参会。会上,就案件移送标准、证据要求、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通过此次联席会,进一步明晰了各单位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搭建起高效的沟通协作平台,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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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为确保《办法》在检察工作中得到精准、有效落实,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组织内部召开专题学习会,对《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进行深入学习与解读。会上,业务骨干结合典型案例,对《办法》中的各项条款进行了细致阐释,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理解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实践要求。通过学习,检察人员进一步提升了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能力与水平,为推动该项工作走深走实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是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法律权威、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将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加强与各单位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护航鄂托克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白乌日古木拉)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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