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法治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播报 > 详细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 加强对新型犯罪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更新时间:2026年01月21日 11:35:23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1月19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要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织密法网,用好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制度机制,加强对新型犯罪的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据介绍,新型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危害性这个本质特征,综合考虑违法性和当罚性,揭示行为人主观非法目的,准确把握行为客观危害,依法审慎定罪量刑。

  最高法提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实施的新型犯罪,往往隐蔽性更强、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总体要依法从严,促进实现公平正义。对“高科技”专业团伙犯罪、网上临时联络实施犯罪等,在从严打击的同时,要深度揭露犯罪手段、本质和危害,教育警示社会面。

  会议提出,当前,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严重犯罪减少、一般犯罪增多,刑事政策把握要更具针对性。

  最高法表示,要准确把握犯罪形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对于常见多发、法定刑较轻的犯罪,要充分发挥政策威力,善用宽严之别分化瓦解犯罪、促进罪犯改造,实现分层治理、源头治理。 (冯家顺)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版权声明:内蒙古法治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50006-1 蒙ICP备13000786号-2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08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有害信息举报平台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86 0471-4687549

Copyright © 2020- 内蒙古法治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