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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院深度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更新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7:05:27  来源:内蒙古政法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工作,带领全区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通过高位推动+全面入驻、精准分流+宣传引导、实战指导+智库赋能、司法确认+闭环保障四项关键举措,深度参与各级综治中心运行,有效助力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能力,推动形成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协同治理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高位推动+全面入驻

  夯实协同工作根基

  高院党组将参与综治中心运行作为深化“北疆枫桥”多元解纷实践、服务基层治理体系的关键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多地调研督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入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对接流程,强化配套保障,建立起“高院统筹、中院指挥、基层实践”的层级化工作体系。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入驻原则,全区103家基层法院已实现旗县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入驻,累计选派935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业务骨干,以“常驻+动态+特邀”复合型审判诉服团队、法官联络员等形式驻点赋能。同时,288个人民法庭主动对接566个苏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依托巡回审判点、“吹哨报到”机制及线上平台,实现司法服务网络对基层治理单元的有效覆盖。

  精准分流+宣传引导

  强化前端化解引导

  法院立足立案前端,依托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联合建立的矛盾纠纷双向推送、协同化解机制,与综治中心协同开展纠纷引导与分流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或综治中心立案窗口,对前来起诉的纠纷进行精准甄别,将民间借贷、物业服务、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多发适宜调解的案件,特别是系列性、群体性纠纷,优先引导至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截至11月底,推动3.2万件矛盾纠纷在综治中心实质化解。同时,对综治中心流转至法院的纠纷,依法及时审查,转入相应程序办理,同期3.8万余件纠纷经综治中心流转后依法立案,形成“前端分流—实质化解—有序流转”的闭环体系。此外,强化多维宣传引导,在诉讼服务中心摆放宣传手册,在公众号等平台增设综治中心宣传版块,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持续提升群众对非诉解纷渠道的认知度与信任度,推动“有矛盾找中心”成为群众优先选择,夯实综治中心纠纷化解主渠道定位。

  实战指导+智库赋能

  提升解纷专业水平

  法院聚焦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多措并举提升综治中心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实战赋能培训。驻点法官通过个案指导、联合调解常态化开展实操帮带,围绕常见纠纷裁判标准、调解技巧等,以集中授课、模拟演练、案例研讨等形式,年内组织培训200余场,覆盖调解员、网格员等近5000人次,呼和浩特市法院组建服务综治中心讲师团开展系统性轮训,全面提升基层解纷能力。二是引入权威智库资源。推动示范文本及人民法院案例库、多元解纷案例库全面进驻综治中心,实现旗县级全覆盖并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为调解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和“类案参考系”。调解员借助示范文本快速定位争议焦点,通过检索、参照“两库”类案帮助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有效破解调解僵局。呼和浩特赛罕区两天化解充电桩安装纠纷、鄂尔多斯成功调处10起“外嫁女”土地补偿系列纠纷,实现“化解一件、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促进经验转化落地。将“四色预警”“三长工作室”“费老师工作室”等司法创新做法与综治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包头市九原区麻池法庭依托“四色预警”机制高效处置多起聚集性讨薪讨债案件,提升基层应对复杂纠纷的实战能力。

  司法确认+闭环保障

  巩固非诉解纷成果

  法院将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作为巩固综治中心调解成果的关键抓手,切实发挥司法对非诉解纷机制的保障作用。对综治中心达成的调解协议,建立“快速审查+高效确认”机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的,法院依法审查办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截至11月底,累计对近2万份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有效提升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切实增强群众对综治中心解纷渠道的信任度。完善程序衔接机制,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快速开展繁简分流,简案由驻点速裁团队快审快结,实现“调解不成速裁补位”的高效衔接,确保纠纷处置全流程顺畅闭环、提质增效。

  在党委坚强领导下,全区法院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运行,实现了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力量的深度融合。综治中心前端解纷功能充分释放,3.2万件纠纷成功化解为法院分流减负;法院则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形成了社会治理效能与司法效能同步提质的良性互动。


编辑:王瑶

内蒙古法制报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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