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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罚款102.75 万元 时任董事长刘某轶被处罚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4:40:25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蒙银罚决字〔2025〕11 号-12 号)显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2.75 万元的行政处罚。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落实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执行反假币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刘某轶(时任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存在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作出处罚款人民币 2.6 万元的行政处罚。刘某轶(时任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长)存在的违法行为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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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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