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中院执行局腾房组奔赴呼和浩特市,对两处涉案房产开展强制腾退行动,涉案房屋最终顺利腾空并交付买受人。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涉案房产经依法拍卖成交,但房屋承租人拒不履行腾退义务,导致买受人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却无法实际入住。为切实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鄂尔多斯市中院执行局决定对该房屋实施强制腾退。
行动当日,腾房组抵达现场后,承租人仍心存抵触,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相结合”的原则,多次与承租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干警们一方面向其出示法律文书,明确告知拒不履行腾退义务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被追究拒执罪等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进行疏导,引导其理性面对、主动履行。
经过腾房组反复、细致地释法明理,承租人逐步认识到法院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和拒不履行的法律代价,对抗情绪得以缓解,态度发生转变。最终,承租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腾房组的全程监督下,承租人将房屋腾空。腾房组依法将清空后的涉案房屋现场交付买受人。至此,此次跨区域强制腾房行动顺利完成,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兑现。
此次赴呼和浩特市强制腾房行动的顺利告捷,充分展现了鄂尔多斯市中院专业化、规范化的执行能力,也体现了法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及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