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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结事了”到“溯源提质”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以反向审视激活控申治理新效能

更新时间:2026年08月17日 15:05:25  来源:内蒙古法治网

  近期,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刑事申诉案件,申诉人韩某以所犯诈骗罪“量刑偏重、赃款数额认定有误、影响子女考公”为由,提出刑事申诉。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后,全面调阅原审卷宗,复核涉案资金流向、量刑情节与法律适用标准,逐一回应申诉人核心诉求。经全面审查,结合依法召开公开听证的听证意见,最终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不符合抗诉条件,及时向申诉人出具《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

  案件依法办结、结论于法有据。案件办结复盘发现,申诉人并无缠访闹访倾向,其提起申诉的核心原因是对刑事法律规定及量刑规范化裁量标准认知偏差,缺乏了解。控申办案质效与刑事案件全流程释法说理工作紧密相关,唯有将释法说理工作关口前移,从办案源头夯实案件办理质效,及时化解群众法律认知误区,方能从根源上压降同类申诉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紧扣最高检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部署要求,将反向审视嵌入控申办案全流程。

  每案必审:正确结论背后也要找“改进空间”

  控告申诉直观反映群众司法体验,是检验检察工作质效的“晴雨表”。即便案件审查结论无误,群众仍提出申诉,说明释法说理、普法宣传工作仍存在薄弱之处。对此,我院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案件评查工作,全面复盘,抓实办结,审查全流程。落实“办结必审、审必有果”。

  每一起控申案件办结后,承办检察官围绕办案程序、事实认定、释法说理、风险预判、普法引导五个维度复盘核查。即便案件实体与程序均无瑕疵,只要当事人存在明显法律认知偏差,便针对性梳理办案可优化举措,形成“检视短板、补齐不足”的良性循环。

  类案破局:把共性认知偏差变成精准普法“突破口”

  单个案件的释法优化只是起点,同类认知误区的系统破解才是反向审视的核心价值。定期对办结案件开展回溯梳理分析,对阶段性控申案件反映的共性法律认知偏差分类梳理,聚焦常见法律误区、民生司法关切精准发力,推动个案治理延伸至类案源头治理。

  前端赋能:从“被动接访”转向“源头防访”

  反向审视落脚点在于前段溯源压降信访增量。坚持“申诉成因反向办案”思路,定期梳理办案高频法律误区、群众常见疑问,提炼释法说理要点,作为案件办理中释法说理的参考,让前端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同步做好普法引导。

  通过主动靠前履职,以反向审视拓宽控申治理维度,落实检察信访法治化要求,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推动控申工作由“依法办案”向“案结心服”升级,以检察履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刘润远)


编辑:包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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