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不是情绪宣泄场!庭审上再悲痛、再委屈,也不能突破法庭纪律底线。
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 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该案矛盾尖锐、当事人情绪对立激烈,庭审风险极高。庭审质证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情绪失控,当庭抛掷物品、冲向被告人席,引发现场骚动,严重扰乱庭审秩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险情发生后,康巴什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隔离制止、稳住现场态势,同步开展纪律警示教育与情绪疏导,快速恢复庭审秩序。本次高风险庭审保障高效规范,实现零人员受伤、零设施损坏、零庭审中断、零舆情风险。
小康在此郑重提醒
司法有温度、更有底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悲痛心情能够被理解,但情绪不能凌驾规则,维权不能突破法律。
庭审期间严禁吵闹喧哗、冲击审判区域、滋扰庭审活动。司法权威不容亵渎,妨碍司法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惩处。 非理性滋事不仅无法化解纠纷,反而会让自身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康巴什区法院坚持庭审风险前置防控,对高风险案件实行“一案一预案”,细化安防举措、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临场处置能力。同时坚持刚柔并济、惩教并举,在严控庭审风险的同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文明诉讼、理性维权。
下一步,康巴什区法院将持续强化庭审秩序管控与安全保障,常态化开展法庭纪律普法教育,坚决杜绝各类扰庭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营造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环境。(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