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协议,十年纠葛
2011年,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节点因客观因素一再停滞,土地长期闲置。2016年,为妥善处置案涉土地闲置问题,原告某房地产公司与行政机关签订《收回闲置土地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行政机关收回土地并支付相应补偿款。原告依约交地,行政机关未能按期支付,一拖便是十年,双方协商无果,原告某房地产公司遂诉至法院。
府院联动,双向奔赴
面对这桩横跨十年的政企“心结”,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不仅拉长周期,更可能激化矛盾。法官秉持“实质性化解争议”原则,主动与行政机关对接,负责人亲自到庭,面对面参与调解,充分展现诚信政府建设的责任与担当。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政策,围绕行政协议的合法性、补偿款支付的紧迫性等核心问题,向双方释法明理。一块块坚冰在坦诚交流中逐渐消融。
靶向施策,分期解困
面对企业“尽快拿到补偿款”与行政机关“合理统筹资金”的双重诉求,法官反复磋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行政机关尊重企业意愿,同意解除案涉两份《协议》,分三期向原告支付全部补偿款;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举既保障了企业合法财产权益,又为行政机关预留了合理的履约准备时间,实现“案结事了、政企双赢”。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康巴什区法院持续擦亮“康法行”行政审判品牌的又一例证。下一步,康巴什区法院将以本案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聚焦涉企行政协议、行政处罚等高频争议类型,不断加强沟通协作,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为“暖城”法治化营商环境名片贡献更多法院智慧和力量。 (庆达玛尼、伊叶乐斯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