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司法办案为抓手,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地区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安定,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加大对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以及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将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摆在突出位置。在办案中注重区别对待、分化化解,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不诉,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地域特色品牌发展。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融入地方文化传承与发展大局。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诉前磋商等方式,协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战国秦长城”“郡王旗农会成立地”等文化遗址的法律保护。围绕“伊金霍洛灯会”“伊金霍洛烟花盛会”等特色文旅活动,主动提供法律风险提示与合规指引,助力特色文化活动健康、有序、持续开展,以法治力量守护地方文化根脉与产业活力。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构建跨区域协同治理格局。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持续深化“地铁协作”机制,按照“异地联合办案”模式,有效维护草原地区生态安全。推动并参与签署毗邻地区检察业务协作机制意见,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取证、生态修复监督及联合普法等方面形成长效协作,提升区域环境共保联治能力。针对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诉前整改等方式予以高效解决。
强化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诉讼能力偏弱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领域的案件,在当事人提起诉讼存在困难时,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帮助提交起诉材料等支持,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助力弱势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度与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刑罚执行权威。强化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以及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强制医疗等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依法纠正脱管、漏管及执行不当等问题。深化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更加精准、规范、有效,确保国家刑罚权正确实施,维护法律尊严与司法公信力。(王媛媛)





